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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在密雲縣古北口鎮北甸子村當了6年村主任的席文志在選舉中,以92票的差距落選。他認為勝選並當上新一屆村主任的羅寶林有賄選行為,所以拒絕交出公章和辦理移交手續。新老村主任交接不力導致村民辦事難,需要建房或給孩子上戶口時,要經現任村主任同意後,到前任村主任處蓋章。近日,席文志收到了法院傳票。北甸子村委會起訴,要求他交出村委會的公章。
拒交公章成被告北甸子村現有村民1000多人。席文志從2004年開始,擔任北甸子村村委會主任一職。席文志說,1月10日,他收到了密雲縣太師屯法庭的傳票。傳票上附有起訴書,原告為古北口鎮北甸子村民委員會,法人代表為41歲的現任村主任羅寶林。起訴緣由為,席文志在去年6月5日北甸子村委會換屆選舉中落選後,一直不交村委會公章,給村委會工作開展帶來不利影響,給村民辦事造成不便,要求席文志返還公章。本案將於近日開庭。
席文志說,村委會的公章確實在他手上,交也行,鎮政府必須出文件,證明羅寶林的當選沒問題。
王殿武等幾位村民說,席文志當初是要交公章的,但被他們攔下了,他們認為換屆選舉有問題,公章是全體村民的,在上級政府給出滿意答復之前,這公章是絕不能交回去的。
村主任被指賄選村民所說的選舉有問題,主要是指責羅寶林存在賄選行為。
王殿武說,在2010年換屆選舉時,羅寶林手下的人找到他,稱讓他投羅寶林一票,一張票給200元錢,先給100元,選舉結束後再給100元。因為他們家有兩張選票,就先給了200元,他覺得不公,就在6月1日找到鎮政府選委會反映問題。王殿武說,當時選委會表示,只提供錢是不能作為證據的。
村民張立峰說,在去年5月份,村裡的一位馮姓村民找到他,讓他在選舉時投羅寶林一票,一張票100元錢,因為他家有4張選票,給了400元。
一些村民還說,在選舉時,羅寶林找來10多名陌生人,到處張貼宣傳自己的標語。
村民向記者提供了一段錄音,稱是馮姓村民與席文志的對話。在錄音中,一名男子讓席文志不要和羅寶林爭,對方拼的是錢,而席文志拼的是6年的業績,並稱一張選票給100元。當記者找到馮姓村民核實此事時,對方否認這些情況,並表示他和羅寶林之前不認識,而且在選舉期間,一直支持席文志,不可能乾出這樣的事來。
村民辦事受影響記者在村裡走訪的過程中,很多村民不願談及選舉的事。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說,『對於選舉中的情況我不關心,我只關心我建房什麼時候批的問題。』這名村民說,他從去年8月份,就向村裡申請建房,但因為無法蓋章,遲遲辦理不下來,不管有什麼矛盾,都不應該影響老百姓。村民不能找這個主任申請,再去找另一個村主任去蓋章吧。
一些在選舉前後生了孩子的村民說,因為新老村主任交接不力的問題,至今無法蓋章,孩子的戶口都上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