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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告訴記者,從2004年開始,她就一直在一家民營企業任職,並在2008年續簽了合同,合同期至2011年10月份。可是就在上個月,公司內部突然傳出要倒閉的消息,可是她現在已經懷孕6個月,再過3個多月就是預產期。由於懷孕在身,她也無法找到其他的工作,眼看著公司即將破產自己也無收入來源,郭女士陷入了困境。
律師支招: 義源律師事務所的崔立軍律師表示,這應該根據郭女士所在公司的資產情況來看。崔律師說,從公司破產之日起,公司與員工的所有勞動合同均自動停止,但是公司應該優先支付員工的工資。如果公司沒有支付員工工資的能力,那麼郭女士就無法拿到相應的賠償,如果公司在支付完員工工資後有餘額,郭女士可以向清算組提出申請,讓清算組考慮支付郭女士到哺乳期結束前的生育保險。(見習記者 韓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