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頻道隨著人們消費水平的提高,買車也成為了不少市民的選擇,為了規范機動車買賣合同,市工商部門正式出臺了《天津市機動車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並於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天津市新機動車買賣合同共11條、2個附件,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基本信息、車輛的基本情況、價款包括的范圍、交車的時間和地點及交付驗收的方式等內容。
新出臺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確了機動車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示范文本從問題集中的延期交付、產品質量、訂金或預付款退還,因質量進行退換、口頭承諾無法兌現等方面入手,促進消費者增強對汽車買賣知識常識的了解,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促進買賣雙方的行為日趨成熟。雖然合同不可能解決汽車買賣過程中的所有問題,但是可以從客觀上引導企業加強自律,誠實、合法經營,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汽車質量,同時,引導消費者學會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促進我市汽車市場健康發展。
與此同時,《天津市二手機動車買賣合同》也同期實施。據了解,兩個合同文本都不是強制實施,但由於合同具有規范市場的作用,因此有關部門會對4S店和二手車商進行宣傳介紹。此外,兩份文本的制作、印刷、定價及銷售是經招標由專業單位負責,消費者不可以自行印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