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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在義烏醫療調解委員會辦公室,死者陳某的家屬和義烏市中心醫院達成一致協議:陳某在義烏市中心醫院分娩時出現羊水栓塞意外死亡,其間,醫院在搶救過程中存在失誤,醫院向家屬賠償8萬元。至此,去年在義烏鬧得沸沸揚揚的這起孕婦和胎兒死亡的醫療糾紛得以順利解決。
去年3月9日,義烏40歲的高齡產婦陳某在義烏市中心醫院臨產前,意外出現羊水栓塞,導致孕婦和胎兒死亡。為此,陳某家屬認為,醫院在搶救過程中存在不作為,並向醫院提出賠償90萬元的要求。死者家屬還在醫院設立靈堂等嚴重擾亂醫療秩序等行為,要求醫院有一個明確說法。
今年1月4日,死者家屬向義烏市醫調會提出調解申請。
上周五,陳某的外甥王錦陽受舅舅的委托,參與調解。事隔近一年,王錦陽已能平靜對待這起醫療事故。王錦陽說,現在家人都能接受舅媽陳某死於羊水栓塞的事實,但醫院在搶救舅媽過程中存在不作為,為此,還是要給舅媽討一個說法,也給家人一個交代。
在當天的調解現場上,王錦陽要求醫院賠償10萬元。院方則表示,醫院在搶救過程中不存在過錯,羊水栓塞是一種凶險病例,一旦發生,死亡率很高,只願意出5萬元撫慰金。
義烏市醫調會主任陳津顏認為,調查取證顯示,當時,孕婦以及家屬強烈要求自然分娩,醫院已明確告知,高齡產婦自然分娩,可能出現羊水栓塞等意外風險,並建議孕婦實行剖宮產。但孕婦和家屬執意要求自然分娩,並且家屬在風險同意書上簽字明確。因此,出現羊水栓塞導致孕婦意外死亡,家屬要承擔主要責任。但在搶救過程中,醫院存在病歷書寫欠缺規范等失誤,也要承擔部分責任。在醫調會成員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院方向家屬支付8萬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