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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日,深交所正式發布了《交易規則》(2011年修訂),並擬於2月28日正式實施。據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與原規則相比,新修訂的《交易規則》主要從進一步優化市場運行效率、提高交易系統安全性、規范規則體系管理等方面做了修改和完善。
《交易規則》(2011年修訂)對深市交易機制方面的調整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刪除了有關中小板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有效競價范圍設置為最近成交價上下3%的內容,將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股票有效競價范圍統一設置為10%,方便投資者理解。二是取消了增發股票(包括公開增發和定向增發股票)上市首日放開漲跌幅限制的規定。三是取消了無漲跌幅限制證券大宗交易價格可在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確定的規定,統一將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當日大宗交易成交價格范圍規定為前收盤價的上下30%。
本次修訂還對證券交易監督事項進行了針對性的補充和完善,其中,將近年來市場較為關注的『漲停板敢死隊』、季末年末或相關衍生品結算日等敏感期蓄意拉抬打壓股價、通過虛假申報影響開盤價等異常行為明確為重點監控行為。(可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