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介紹,這些問題主要集中在財務核算不夠規范,截留、擠佔和移用較為普遍,以及部分專項經費存在較大的資金沈淀等,這嚴重制約了資金的使用績效,影響了政府的形象,也阻礙了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對此,該縣審計部門建議稱,要改變這種狀況,首先要提高財經法規意識。項目實施單位領導和財務人員應自覺學習財經法規,進一步增強財經法紀觀念,保證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同時要明確資金用途和內容,項目審批部門應把好項目預算審核關,細分項目資金具體用途和內容,明確支出類別和界限,使監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有標准可依,避免無章可循、隨意使用的現象。還要切實加強審核監管,財政等監管部門要加強事中監督和事後檢查考評,對專項資金結餘要進行清理,分清情況,如有明確項目用途的資金,且仍需要發生支出的,則保留其資金餘額,而對沒有明確項目用途的資金,應由財政收回,或者安排其他項目。對資金使用過程中截留、擠佔和移用專項資金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