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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一女子與丈夫吵架後,拋下幼小的女兒離家出走,並趁一次出國旅游的機會偷偷留在國外了。丈夫近日不得不通過訴訟來跟她解除婚姻關系,並無奈地挑擔起『既當爹又當娘』的責任。
原告黃先生向法院訴稱,他在2007年經人介紹認識宮女士,相互接觸了一段時間後,雙方感覺都不錯。考慮到兩人年紀都不小,經過簡單籌備,兩人在2008年初登記結婚。當年的年底,兩人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但因為兩人的脾氣都比較急躁,婚後常為瑣事爭吵,夫妻矛盾日益激化。2009年11月的一次爭吵後,妻子離家出走了,當時女兒還沒滿周歲。他冷靜下來,想想女兒太小不能離開媽媽,就四處打聽妻子的去向。可他沒想到妻子出走後仿佛從人間蒸發,杳無音信。一段時間過後,他在妻子的娘家得知,妻子竟然趁著一次出國旅游的機會偷偷留在國外了。他立即聯系了遠在國外的妻子,妻子的態度非常冷漠,對他表示同意離婚,女兒也不要了。『你自己看著辦吧!』妻子屬於非法偷渡,沒法回國辦理離婚手續,甩給他這麼一句話。
黃先生無奈之下向鎮海法院起訴,要求與妻子宮女士離婚。黃先生向法院表示,今後女兒就由他來撫養,撫養費也由他自己一人來承擔。鎮海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宮女士因故長期不在家裡居住,不盡妻子和母親的義務,致使夫妻關系名存實亡,現原告黃先生起訴要求離婚,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徹底破裂。法院依法判決准許黃先生與宮女士離婚,對黃先生獨自撫養女兒並不要求宮女士承擔撫養費的訴訟請求也依法予以准許。
據寧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