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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春節的『年味』首先是由鑼鼓、鞭炮共同造成的,兩者缺一不可。要分主次,得說鑼鼓比鞭炮更為重要。
鞭炮的響聲最早取其震懾功能,那麼為什麼用於過大年等場合確實能造成『熱鬧』的效應?不褒不貶地看,它的作用不過是『激烈化』,也就是把某種情緒加以放大。舊時年俗的民謠總是鑼鼓在前,先由敲鑼打鼓營造出歡樂的氣氛,猶嫌其不夠激越,再放一陣鞭炮,劈啪之聲可以從心理上起到『火上加油』的奇妙作用。
換言之,只有在鑼鼓烘托出的喜慶氣氛的前提下,或者說背景上,放一陣鞭炮纔能放大歡樂的效應。近幾十年的春節,鑼鼓聲消失、鞭炮聲畸形泛濫,似乎是弄顛倒了。
鑼鼓優於鞭炮,理由可以列舉七條。
第一,敲鑼鼓的效應純屬正面的歡樂,而鞭炮的功能有兩面性。
從遠古人們就用敲鼓慶祝打獵務農的豐收,留下『鼓樂』、『鼓舞』的詞語;後來又發展成『金鼓齊鳴』(金指銅器,演變成鑼鐃鈸?等),成為更加嘹亮歡快的『鑼鼓』。再看鞭炮,其前身是『爆竹』,南北朝時期最早的記載《荊楚歲時記》就說:『正月一日,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惡鬼。』後來用於強化鑼鼓的氣氛,纔『沾光』了喜慶的色彩。近年鞭炮越來越普遍地用於出殯,並非全無依據。
第二,鑼鼓安全,而鞭炮經常帶來重大的災難。上世紀初天津禁放鞭炮的告示就說『入冬以來,風高物燥。遺火落下,貽害非小』。
第三,鑼鼓聲屬於樂音,不產生有害物質,而鞭炮難免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噪聲污染。
第四,鑼鼓活動的時間及程度易於管理,而鞭炮的控制是一大難題。社會需要的任何事物都有個適當的『度』,過了度就可能變益為害。鞭炮、鑼鼓都不例外。
第五,鑼鼓可以群體愉悅,鞭炮只是個人宣泄,頂多是家庭行為,連鄰裡關系都不能拉近。戰國時代的齊宣王是個鑼鼓迷,孟子想拿鑼鼓作比喻來開導他,問他是『獨樂』高興還是跟人同樂高興?跟少數人樂高興還是跟眾多人同樂高興?宣王肯定還是『與眾』。鑼鼓班子的響器可以多達六七種,配合出悅耳的效果,加上圍觀者,大家興高采烈。
第六,鑼鼓可以帶動豐富多彩的娛樂活動,鞭炮砰一聲就完了。古人形容極端歡樂的表現,常用『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之句。民諺『鑼鼓響,腳底癢』生動地表明鑼鼓的神奇功能,就是使人身體產生『隨著節奏而律動』的衝動。
第七,鑼鼓有助於密切鄰裡關系,豐富社區活動,而鞭炮不能。新時期住宅的公寓化,使鄰裡陌生如同路人,以致很多人懷念舊時『大院』的親如一家。鑼鼓活動可以強烈吸引居民聚攏,通過配合敲打培養『團隊精神』。老年間各地民間都有鑼鼓同樂會,天津有『法鼓老會』『高蹺會』等鄉裡社區的娛樂團體。在樓群社區裡培育這類活動最好的入手點當是鑼鼓活動。
為了強化『年味』的熱鬧,從未被冷落的鞭炮當然要保留,再率先恢復比鞭炮更重要的鑼鼓,必然會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