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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城市快報記者劉連松春節將至,為使市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天津市消費者發布2011年第一號消費提示,三個方面提示消費者注意節日消費安全,做到明白消費,有效維權。
在商場、超市消費時,要詳細閱讀促銷活動的具體規則、時限等明示內容,理性對待各類促銷、優惠活動,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購買商品。
消費者在點餐和接受服務前,一定要事先問明服務標准,以免被動。結賬時應仔細查看結算單據,核對收款項目和結算價格後再付款。
網絡購物已經成為眾多消費者的消費方式,足不出戶便可買到稱心的商品。面對琳琅滿目的節日購物商品,請消費者慎重選擇,並注意以下幾點:第一,選擇正規網站,查看賣家信息。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應選擇知名度高、有信譽保障的網站進行交易,並做到『貨比三家』。第二,確認商品價格,選擇安全付款方式。如果網上銷售的商品價格不明確,或與市場售價相差懸殊,請謹慎購買,不能輕易相信,如確定最終成交,應選擇安全可靠的付款方式。第三,保存網絡證據,防止維權無據。購物過程中,注意保存相關商品規格、型號、功能和價格等信息頁面、購買商品交易(訂單)頁面、消費者與商家的聊天記錄等。購買結束後,保存相關電子單據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