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23日電(記者湯計)記者從23日召開的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獲悉,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秘書長白志明(正廳級)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調查結果證實,白志明從2002年1月至2009年7月,在其多個職務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受賄、非法佔有公私財物、佔用公物等,違紀總金額折合人民幣3954萬元,白志明主動上交個人其他所得658萬餘元。另外,白志明還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