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私募資金掌握股民信息
天津北方網訊 早晨7時許,下夜班的市民甘泉剛進夢鄉沒多久,就被手機吵醒了。對方字正腔圓地問:『您好,請問是甘泉小姐嗎?我們是中央電視臺證券資訊頻道。您可以和我們合作,由我們替您炒股,保證您的收益。』對方介紹自己姓石,是個『央視控股私募公司』的業務員,說可以簽合同,保證讓甘泉『穩賺不賠』,甘泉一聽『穩賺不賠』就不信,但接著對方的話讓她一激靈,『非常適合您這種投資超過50萬元的重要客戶,2009年我們的年收益率達到200%,從現在到4月,我們保證收益率達到50%。』
甘泉忙問:『你怎麼知道我在股市的投資是50萬元?』
『我們是央視的平臺,有券商高層聯合俱樂部和全國通用的投資人信息平臺,您的電話和姓名都在平臺上。』業務員說。
信息泄露或因軟件漏洞
針對甘泉的擔懮,記者開始『追究』信息外泄的渠道。
對於業務員的說法,券商給予了否定。『沒有券商高層聯合俱樂部,也沒有所謂的全國通用股民信息平臺,所有的信息在中登公司,而這些數據都是保密的。』一名券商高層說。
這位券商高層懷疑,這仍舊是一些詐騙犯慣用的伎倆,先給自己蓋上一個大名頭,再通過非法渠道獲取股民資料,然後再利用簽署合同、承諾獲利等方式誘人上鉤,最終卷了錢一走了之。
而在網絡上,可以輕易地搜索到兜售股民資料的賣家,每個股民的電話、住址、姓名,只賣1分到0.3元錢。
雖然此前監管部門表示不存在大量股民資料被人非法竊取的情況,但業內人士透露,經過更新後,現在券商的軟件系統仍有漏洞,由於沒有強行留存操作記錄,不良從業人員只要復制粘貼,就能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將股民資料拷貝出來。
『軟件只有對客戶資金流向、開戶、銷戶等操作有記錄。而對於誰查看了客戶資料、誰拷貝了客戶資料,卻沒有記錄。』業內人士說。
這也就意味著,無論是誰,只要發現一臺電腦上開著軟件,就能直接從這臺機器上查閱、拷貝客戶的姓名,而留不下任何痕跡。
『現在用的軟件已經更新過了,增加了密碼設定,但仍沒有強制留取工作日志,』業內人士稱,『如果真有人留心鑽這個空子,意味著不僅抓不到是誰拷貝的資料,連這個是從哪臺機子上拷貝走的,都無據可查。』
偶爾『騷擾』也需法規懲治
對於有人銷售他人信息牟利的行為,法律專家邱寶昌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中第七條內容為,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同時,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部分地方性法規中有規定,經營者泄露個人信息要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邱寶昌說,對於一些偶爾打來的電話和短信騷擾,相關部門也應該出臺相關法規,對此予以懲戒。 (記者 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