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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百姓感受得到這個『更幸福』,就需要在百姓『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感受強烈的生活問題上有明顯的改觀、有實在的改變、有質與量的積累與提昇。否則,就會陷入你說實施了一系列舉措、我說沒感覺到的無法對接的尷尬之中。
當幸福指數、幸福感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北京顯然在有意順應這樣的民意。在其『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增補了『讓人民生活得更幸福』的表述。據稱這是依據代表意見,為了突出共享發展成果這一理念而進行的增補。
在地方的發展藍圖中,這一句話的增補不僅顯示出它自身的分量,更使北京未來五年的奮斗目標提昇了一個層次。我們也不難體會,在這增補背後既有最初不敢寫進的顧慮,又有對民心民意的考量。
幸福是多少人孜孜以求的夢想,又有多少人苦尋未得而空餘惆悵。時代在發展,幸福的訴求也在與日俱增。是以,地方當政者往往只會慎重地表示要為了『幸福美好生活』之類的目標奮斗,而不敢輕易承諾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幸福』。顧慮的正是,怕實現不了,開空頭支票,反失信於民。在這個意義上說,北京的承諾,既令人敬佩,又讓人捏了一把汗。要知道,做出承諾不易,兌現起來更難。
這裡我們不想陷入對『幸福』的形而上追問,它的豐富而多歧的內涵往往讓人莫衷一是。我們只想就大眾所能真切感知到的幸福,談點百姓心裡的真實感受。盡管從絕對意義上說,有房、有錢、有車、有閑暇等,並不一定意味著幸福,富人的幸福感未必有普通人的幸福感強烈。但從普通百姓的角度來說,要讓生活更幸福,就必定有看得見、摸得著、實實在在的生活質量指標。而從當政者的角度來看,讓人民生活更幸福,也決不能是籠統的情感表達,同樣是需要分解成實實在在的能夠實現的指標。這正是『讓人民生活更幸福』這八個字的分量所在。
盡管『更幸福』並沒有提供具體的指標量化依據,但要讓百姓感受得到這個『更幸福』,就需要在百姓『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感受強烈的生活問題上有明顯的改觀、有實在的改變、有質與量的積累與提昇。這是民眾感到『更幸福』與政府實現『更幸福』之間的交集,是理念與實踐的最大共識。否則,就會陷入你說實施了一系列舉措、我說沒感覺到的無法對接的尷尬之中。
那麼,哪些問題的解決能讓百姓的幸福感受明顯,能讓百姓感知到政府的實際行動?
從實際情況看,首推房價。房價高企,讓中低收入者望房興嘆,沒地方住,或住的質量很一般,就不會感到生活『更幸福』,而公租房、廉租房、經適房等相關政策落實打折扣,百姓的幸福感也會打折扣。
除了房價,還有物價。物價『飛』得讓中低收入者心悸,中高收入者也感覺明顯,這就直接影響了幸福感。沒有對物價的平抑,沒有對低收入困難群體的實在補貼,社會底層群體的生活『幸福感』就有被剝奪之虞。如果那些在肉攤前徘徊而去、在菜市場中專揀剩菜買的人也說生活比以前好、很幸福,這樣的幸福感只會讓公眾心酸流淚。
再有收入。收入增長速度若跑不過CPI,幸福感就會貶值。北京承諾扣除價格因素後城鄉居民收入年均增長8%,這樣的比例不低,但如果只注重這個平均值,就會忽視大多數『被平均』的群體。
此外,還有教育,家長被『擇校』擠壓得生痛,同樣沒有『更幸福』之感。還有交通,每天不得不堵在路上消耗掉幾個小時,心煩氣躁的又哪有幸福可言?還有醫療,看個病不得不半夜起來排隊,也同樣幸福不起來。
那麼,『讓人民生活更幸福』,就從這些百姓能夠感受到的幸福生活因子開始吧,你努力了多少,百姓就會感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