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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波 雜文家
原題:『縫肛門』判決並不乖謬
深圳『縫肛門』事件再度引人關注,這次是以名譽權案件的方式出現的。
在名譽權訴訟中,助產士張某的訴訟請求獲得法院支持,產婦丈夫陳某被判賠償3萬元及賠禮道歉。
以現在的情況看,陳某即使上訴,恐怕也難獲他所希望的結果。
『縫肛門』事件,起自陳先生向媒體報料,稱妻子在醫院生產,因助產士嫌紅包少被報復,肛門被縫。此事經衛生部門調查,確認為不存在肛門被縫而是生產過程中處理痔瘡。後來,警方認定未發現故意傷害行為。
法院判決陳先生敗訴,並非『粗糙武斷』。因為助產士未縫合產婦肛門,既有衛生部門的調查,也有法醫鑒定結果。
『縫肛門』在媒體上報道,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產婦被報復縫合肛門,令人震驚,並被當成事實,據此產生了諸多評論。醫務人員索要或收受紅包,人們極為反感。醫療是一種專業,醫務人員可能因『不高興』而讓人有苦難言,讓人得不到有效處理,這種焦慮產生了紅包現象,而紅包流行則進一步加劇了人們的焦慮,醫療的信任度已經極低。這是『縫肛門』爆出之後,沒有被作為一個疑問,而是被相當多的人不假思索地當成事實的社會基礎。
基於醫療作為社會問題的普遍現狀,人們容易傾向於認為『縫肛』行為存在。然而,對涉事的助產士來說,被指為報復縫肛是一個嚴重的名譽問題,提出訴訟也是維護權益。而判決並不依據一般的社會心理,只能依據事實。
在一般情境下,我們可以痛斥紅包、職業道德缺失等現象,但在一個具體的事件中,當事各方有著平等的權利。助產士或有不當,不能承擔非事實的責難;陳先生或有委屈,不能獲得非事實指控的特權。這對公眾輿論和媒體也是一個鏡鑒,大家首先要面對事實,面對證據,有講邏輯的興趣,分清現象、推測與事實的區別,分清這一事與另一事的區別,而不是在正確的原則立場上胡子眉毛一把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