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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機場邊檢站近日從國家旅游局獲悉,中國公民組團赴美國旅游第三階段將於2011年1月30日正式啟動。
2007年12月,中國與美國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便利中國旅游團隊赴美利堅合眾國旅游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公民組團赴美旅游第一階段已於2008年6月17日正式在北京、河北、天津、湖北、湖南、上海、江蘇、廣東等9省(區、市)啟動。第二階段於2009年10月1日擴大到包括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山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陝西等12省(區、市)在內的21省(區、市)。第三階段將於2011年1月30日正式啟動。
按照中美雙方商談,我國旅游團隊赴美國(美屬北馬裡亞納群島聯邦除外)旅游的業務按照『實施時間分階段、實施區域、和參游人員循序開放』的原則開展。
第三階段新增的實施區域包括內蒙古、寧夏、福建3省(區)。第三階段參游人員范圍限定在戶籍所在地為上述24省(區、市)的居民。第三階段經營組織中國旅游團隊赴美國旅游業務的旅行社范圍限定為上述24省(區、市)的、由國家旅游局許可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簡稱中方組團社)。中方組團社不得組織上述24省(區、市)以外地區的居民參團赴美國旅游,還要按照其他相關規定組團前往美國。
新增的內蒙古、寧夏、福建3省(區、市)的中方組團社在與符合相關要求的美國接待旅行社建立業務合作關系、簽訂組接團合同後,於2011年1月30日起,開展中國旅游團隊前往美國旅游的業務。新增3省(區、市)居民可向具備組織出境游資質的國際旅行社(名單可見中國旅游網www.cnta.gov.cn)諮詢赴美國旅游的具體事宜。(通訊員馮樹寶 田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