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昨日,本報報道了司機劉先生將事故車存放到建新路與成林道交口附近的停車場內,處理完事故提車時不明不白交了700元存車費一事。昨日上午,本報記者和劉先生一起來到河東區物價局,經過調查,該停車場確實存在亂收費的情況。天津聯華停車業服務有限公司河東分公司負責人昨日也趕到了物價局,退還了多收的526元停車費。
《700元存車費交得不明不白》後續
【求解】事故車到底該交多少錢?
昨天上午,劉先生和本報記者來到河東區物價局,市場管理科檢查四所的孫清明所長及工作人員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孫所長說:『關於停車費的新文件《天津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還沒實施,現在交管部門正在招標,尋找有資質進行停車管理的單位,我們是按1996年實施的「津價費字1996103號文件」來執行收費標准的。』
該文件規定,2噸以上貨車、20座以上客車和進口高檔小轎車(排氣量3.0及以上)為120元/月,存事故車、各類違章扣車滿1個月的,應依照上述標准執行;不滿1個月的按一般存車場臨時存車標准執行,事故車按一般存車場臨時存車標准為一天9元。也就是說,劉先生存車36天,存車費應為120元加上54元,共計174元,而並不是當時交的700元,更不是停車場一開始要求的1800元。經過調查,物價部門認為停車場的工作人員對劉先生收的700元存車費不符合規定。
【質疑】員工開價多少就收多少?
物價局工作人員向該停車場通報了此事,天津聯華停車業服務有限公司河東分公司的李經理昨日中午趕到物價局,親自把多收的526元停車費還給劉先生,並當場道歉。李經理表示,他已經對員工進行了專門教育。『我一大早就看到《城市快報》關於我們停車場的報道,於是馬上給員工開會,就此類事件對員工進行了教育。』李經理介紹說,這個停車場一共有28個存車位,『事故車的停放很特殊,一開始收1800元停車費是員工自己決定的。』
對於李經理的解釋,劉先生非常不滿,他說:『不知道已有多少車主不明不白交了錢。我覺得員工是代表公司去收費的,如果員工開價多少就收多少,那說明聯華公司在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
河東區物價局
整頓停車場希望新《辦法》能明確責任
對此,河東區物價局的負責人表示,他們下一步將整頓規范河東區的停車場,並對違規的停車場管理方進行教育。
物價局一位工作人員說:『我們能對交管局批准的停車場進行監管,但對一些沒有經營執照的個體停車場沒有監管權,它們歸交管局和工商局負責。』
該工作人員介紹,平時物價局對停車場沒有具體的監管行為,我們也希望加強對停車場的監管,希望新《辦法》能夠明確停車費的種類和物價部門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