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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沈陽訊求人幫孩子『安排』工作,誰知,『事兒』沒辦成,錢被騙了,對方失蹤了。
1月30日,柳女士講了上當經過。兒子大學畢業後,柳女士琢磨找人幫孩子『物色』一個工作,找到石先生。石先生幫忙引薦了李某,李某正經手給石先生的外甥女安排工作。熟人介紹在先,李某也自然成了柳女士眼中的熟人。柳女士先後給李某17萬元。
柳女士和李某簽了『退款協議』。李某在『協議』上稱,『由於辦理工作未成,同意於2010年12月27日退款17萬元整。』
限期到了,工作一事沒有眉目,李某卻沒退款。那邊,外甥女工作沒著落的石先生也慌了,他找到李某簽了一份類似的『退款協議』。李某承諾說,事兒沒辦成,在今年1月5日退還『好處費』 14萬元。石先生說,找到李某要退款時,『一轉身的功夫沒看住,人就沒了。』此後李某電話無法接通,找不到人影兒。兩家人報警,警方隨後介入調查。(楊寶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