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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發現女友另有新歡,楊某以幫忙拉業務為由,騙取女友錢財。上周五,南岸區法院以詐騙罪對其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
檢方指控,楊某在2010年10月中旬,對其女友謊稱和一家知名餐飲企業采購員很熟,可以幫忙推銷2000多件能量飲料,但對方需要好處費。楊的女友遂給了1萬元給楊。結果飲料卻沒賣出。
法庭上,楊某稱,他騙女友的錢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他發現女友另有新歡。他和女友交往1年多,他很喜歡女友,但後來他卻發現女友腳踏兩只船,於是就想報復女友。另一方面是因為那段時間他缺錢用,他有個80多歲的老母親急需用錢,自己打工的老板也好幾個月沒發工資給他了,所以他就決定騙女友。(記者羅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