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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企業技術人員所獲的股權獎勵可延期繳納個稅;加計扣除范圍擴大……在日前舉辦的『中關村自主創新示范區試點政策培訓會』上,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和中關村管委會公布了3項稅收政策,該政策由國務院有關部委下發,旨在支持中關村企業創新創業。
據悉,這3項政策的試點時間到2011年12月31日。針對的是中關村示范區內的科技創新創業企業,即注冊在示范區內,實行查賬征收,經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政策解讀
-企業為研發人員繳納的『五險一金』、醫藥企業發生的臨床試驗費等列入加計扣除范圍。
解讀:根據稅法的規定,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是據實扣除的,但部分研發支出是可以按實際研發費用的150%扣除,即為『加計扣除』。這些研發費用包括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以及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等多項費用。此次稅收新政針對中關村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新增加了可以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即企業為研發人員繳納的『五險一金』、醫藥企業發生的臨床試驗費等。
-將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且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解讀:稅法規定,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是銷售收入的2.5%,比如一個企業的銷售收入是1000萬元,但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的發票有100萬元,按照現行的稅法,只有25萬元可以稅前扣除。現在提高到8%,且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意味著稅前扣除額已經提高到了80萬元,超過的20萬元還可以放到今後的年度進行扣除。
-對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獎勵,技術人員可在五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解讀:稅法規定,企業在對本企業技術人員進行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獎勵的同時,獲獎的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股權獎勵不同於現金獎勵,對於中關村企業的技術人員來說,讓他們一次性繳納個稅可能存在一些困難。新政的實施,沒有減少他們的個稅支出,但進行了延期,即獲得股權獎勵的技術人員按照實際發生的股權轉讓次數,在每次取得股權轉讓收益後繳納個人所得稅。在5年時間內,如果沒有發生股權轉讓,就不用繳納稅款。如個人轉讓獎勵股權的30%,那麼只需繳納對應30%部分的應納稅額。
新聞特寫
一場座無虛席的政策宣講會
本報記者 董長青
『不好意思,我還有一個問題。』中關村一家軟件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王女士問完了問題,並沒把話筒交給工作人員,而是繼續向臺上的市財政、稅務部門的同志發問。此時,與她同坐臺下的三四百個聽眾,已經有無數人舉起了雙手,一個男士甚至踮起了腳尖呼喊,『給我,給我話筒。』
日前,一場特殊的『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試點政策培訓會』在北京創業大廈召開。會議邀請函上的落款單位是中關村科技創新和產業化促進中心,也就是首都創新資源平臺。這個旨在落實各項先行先試改革政策的機構成立不足一個月,各項工作就已經緊鑼密鼓展開。
『我急啊,這些新政策一定要問清楚。我們公司正好准備要獎勵科研技術人員股權,沒想到出臺了稅收新政,但我不知道在五年內分期繳納個稅到底怎麼個分期法。趁著財政和稅務部門的人都在,得問清楚了。』那位踮起腳尖的李先生說。
與李先生想法一樣的人不在少數,聽說要宣講先行先試政策,中關村示范區內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和中關村企業參會踴躍,原本9點半召開會議,9點會場內已經座無虛席。市科委在會場大門口准備的100多本股權激勵試點工作手冊,兩分鍾就被一搶而空。
『請問2011年後的政策變不變?』『企業內部的職工培訓沒有票據,怎麼進行稅前扣除?』『企業研發失敗了,還扣除嗎?』……講課結束後是提問時間,參會代表提問踴躍,原定的二十分鍾提問時間很快就過去了,主持人不得不延長到了快一個小時。盡管如此,仍有大量的參會人員要求提問。不得已,主持人說,『為了不影響大家的時間,大會到此結束,有問題的人員可在會後諮詢,我們財政和稅務部門的同事繼續現場答疑。』不多一會兒,財政和稅務部門的三位老師,在大會議室裡就被參會人員團團圍住。
『這一天很有收獲,我做了9年財務,要是光讓我看條款,我仍不知道具體該如何操作,通過他們一解釋,現在門兒清了。』某公司的一個代表說。
這樣的政策宣講會,以後還將繼續。首都創新資源平臺有關負責人說,國務院批復同意了中關村在股權激勵、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試點等方面開展先行先試,今後的政策成熟一項,就宣講一項。 (記者 董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