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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2月2日電(記者吳書光潘林青)山東省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1日發布通告稱,山東部分地區節日期間有燃放『孔明燈』的習俗,為消除『孔明燈』帶來的安全隱患、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請大家不要制造、儲存、銷售和放飛『孔明燈』。
通告指出,山東省過去多起森林火災是由燃放『孔明燈』引發的。『孔明燈』是以固體酒精等燃料為熱源,通過加熱紙質燈籠內的空氣產生浮力而隨風飄蕩的空飄燈籠。『孔明燈』屬於飄浮不定的明火,在施放過程中受到風速、氣流的影響,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紙制燈罩,一旦飄落到林地極易引發森林火災。
自2010年9月23日以來,山東省累計平均降水量僅有12毫米,比常年偏少85%。根據降水頻率分析,山東省氣象乾旱程度已達特大乾旱等級,為60年一遇。進入防火期以來,山東森林防火形勢嚴峻,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