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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全國人民歡天喜地過大年之時,遼寧沈陽傳出了令人驚怖的消息。2月3日零時13分,沈陽市地標建築皇朝萬鑫酒店的兩座150米以上的高樓,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燃樓表面裝飾材料發生大火。當日9時許,這場大火被撲滅。幸運的是,由於除夕夜樓內值班人員較少,疏散及時,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大都市裡的摩天大樓起火,這幾年屢屢成為公眾的夢魘。人們不能忘記,兩年前正月十五央視新址的那場大火,正是由於燃放煙花爆竹點著了外牆的裝飾材料而釀就了失控的火龍。有心人還記得,去年11月發生在上海某高級公寓的大火,同樣是易燃的外裝飾材料惹了禍。總是被同一塊石頭絆倒,一再重蹈覆轍,這樣的悲劇讓人無法理解,十足窩心。
城市高樓並肩而起,在樓群密集的狹窄空間內燃放爆竹,其中的危險顯而易見。難道打著『過年就要狂歡』的旗號就可以不顧公共安全了嗎?燃放煙花的目的是增加喜慶氣氛,發生火災之後還有喜慶氣氛可言嗎?很多有著保溫和環保訴求的高樓,普遍采用了輕便易燃的外裝飾材料,更有不法建築商為了降低造價,在其中混入了更便宜也更沒有安全保障的劣質材料。這種高樓本就像是燃點很低的大火炬,電焊時的一個火花、帶著火苗的一個爆竹,就可能讓它火光衝天。更要命的是每當大火發生的時候,消防人員總是因為沒有高空滅火設備而發不上力,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高樓燒得面目全非。火後我們經常聽到『大火被成功撲滅』的說法,更准確的描述其實是『大火把能燒的都燒了以後慢慢熄滅』。
一場場大火暴露了諸多問題,對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距離的設定和監控明顯不到位,對易燃裝飾材料的清查、更換工作明顯不到家,對超高雲梯車等高空滅火器械的重要性明顯沒概念。所有這些都暴露了相關監管者和負責人安全意識的薄弱,發生在周邊的毀樓奪命事件並不能觸動他們麻木的神經。時至今日,這一點必須得到改變。
煙花爆竹釀成的悲劇,除了公共事件也有個人不幸。除夕零時至初一14時,僅在北京一地就因燃放煙花爆竹傷223人死2人。順義區和平谷區各有一名男子被炸傷致死,死因均為燃放偽劣、超標的煙花爆竹。那些只管制造超級炮仗而不管安全系數的黑心生產商固然可惡,那些放任偽劣煙花爆竹流入市場、大量銷售的監管者又於心何安?還有就是,公眾的防護意識也明顯不足,不但自己興頭上來『奮不顧身』,對他人的安危更是疏於考慮——有不少傷者是在觀望和行走中遭遇『飛來橫禍』,一瞬間損肢傷眼。
燦爛的煙花和轟鳴的爆竹增添了年味兒,為燃放者制造了刺激和喜悅。作為一種千百年來逐漸形成的民俗,它還將一代又一代流傳下去。只是,跟煙花爆竹有關的一個個公共安全事件提醒我們,春節燃放也必須做到有放有節。政府部門的監管工作要過細,不能抱著『法不責眾』的心態縱容炮仗隨處炸響,更不能放任黑炮仗四處流散。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也要昇級,不能因為放炮助興而給自己和別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對於那些既不管自己死活、也不顧他人存亡的制造和燃放超級黑炮仗的人,應該考慮用法律來制裁其瘋狂的行為。中國的人口基數龐大,有些小概率事件總會發生,但只要政府和公眾都做好了分內之事,煙花爆竹引發安全事故的數量就能降到最低。評論員李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