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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在現在這個不愁吃不愁喝的時代,過年與平時最大的區別,一是紅色多起來,春聯、吊錢兒、燈籠,放眼看去到處紅紅火火,二是熱熱鬧鬧的鞭炮聲。但在諸多有關過年的民俗中,最受人詬病的就是燃放煙花爆竹。
詬病是有原因的。比如今年,除夕零時至大年初一14時,北京市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223人,2人因燃放偽劣、超標煙花爆竹被炸身亡。有些人受傷並不是自己燃放爆竹導致的,而是圍觀時遭遇飛來橫禍。而經濟損失最大的,莫過於沈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除夕之夜的一把火。要是算上集中燃放時惡劣的空氣質量和第二天滿大街的鞭炮皮,燃放煙花爆竹罪過大了。煙花爆竹的危害,說到底是一些人公共意識差、安全意識差造成的。有些人在不應該或者不適宜燃放的地點燃放,比如馬路邊放鞭炮極有可能炸傷行人。有的生產企業制作不合格的煙花爆竹,或者為了追求『火力大』制作超標的煙花爆竹,一旦有人燃放,意外難免發生。沈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大火,就是因為在大廈樓下擺了長達一兩百米的禮花鞭炮,而且都是價錢較貴的『大火力』,結果由於離大廈太近,引燃了大廈外部易燃物。
避免煙花爆竹的危害,最簡單的方法是一禁了之。但眾多城市在禁放十餘年後『由禁改限』,說明禁放確實和大多數人的願望相反。那麼此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嚴格管理的同時,引導人們文明燃放。後面的十幾天裡,還有兩個煙花爆竹燃放高峰,初五和十五。希望鞭炮聲傳遞給我們的只有喜慶,而不是又闖禍了的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