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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單位應該支付平常工資的三倍工資。但讓人尷尬的是,采訪中記者發現,春節期間加班的勞動者大多都接受了加班安排,但對於加班費如何支付,有明確說法和認識的人並不多;而用人單位即使發加班費,也遠低於法定要求。如河南一鄉鎮陶瓷廠不僅今年春節,去年國慶、『五一』上班期間,老板一分錢的加班費都沒發,而且幾年都是這樣子。(2月3日中國廣播網)
很多人擔心給領導提加班費的事被炒魷魚,選擇的不是投訴維權而是沈默。雖然節日加班費的話題勞動保障部門和媒體逢節就提,但兌現節日加班費,還是『想說愛你不容易』。如此尷尬的春節加班費究竟尷尬了誰呢?
尷尬了法律的尊嚴。讓勞動者利用休息時間為企業、單位勞動,就應當支付相應報酬,這已是世界共識。在一個法制國家,既然勞動法規規定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就應自覺嚴格地按規定執行。如果利用各種手段逃避支付,就不僅僅是少支付職工幾個『錢』的問題,而是對法律的踐踏。直接反映著一個單位法律意識、一個地方法制環境的好壞。
尷尬了勞動的尊嚴。讓人民群眾更有尊嚴的生活,這是黨和政府的莊嚴承諾。在這種承諾之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容侵犯。工人加班了,法律也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加班費。否則用人單位除了踐踏法律,更是對勞動和勞動者尊嚴的無端踐踏。用調查對象的話說,『其實,俺要的不僅僅是加班費,俺要的是企業對俺工人勞動的尊重』。
尷尬了執法的尊嚴。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勞動者尊嚴是執法者的責任,也是執法的尊嚴所在。正如調查對象所說,『我們希望市裡的勞動保障和監察部門能夠到企業裡來,經常檢查檢查,到車間一線來,了解一下真實情況』。如果執法部門和執法者僅僅滿足於過節發個『節日加班費提示』或『計算方法』,法律的尊嚴和勞動的尊嚴得不到維護,那麼,執法的尊嚴最終也會威風掃地。
期待各用人單位嚴格依法支付『加班費』,也期待勞動者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更期待政府能拿出更為有效的措施,讓勞動者拿到『加班費』不再成為奢望。 [稿源:紅網] [作者:王廷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