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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劉女士:請問普通護照辦證的時限是多少?如何取證?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
普通護照辦證時限:
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在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發普通護照;二、申請人所持護照系我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審批簽發,護照丟失的,在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護照補發時,須由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向審批簽發該普通護照的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核查原發照情況,核查所需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限內;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辦理加急業務: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國留學開學日期臨近(離開學時間不足1個月的),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
普通護照取證方式:
一、普通護照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領取的,須由本人持『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按照回執上注明的預約取證日期領取。取證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節假日除外)。
二、普通護照選擇郵政專遞寄送的,持『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一樓大廳辦理郵政專遞手續。(記者高小妹通訊員陽光實習生莊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