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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鄭妍實習生蔡璨記者江躍中)因無法接受已同居一年的女友提出分手,朱某竟一時衝動折斷傘柄刺死女友(詳情見1月26日本報法治視窗)。近日,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公開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前,女方親屬提出的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經調解雙方達成諒解而撤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朱某因感情糾葛,先後采用扼頸、尖銳器物刺戳要害部位等手段,致使女友死亡,這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以處罰。但鑒於本案起因於戀愛糾紛,朱犯罪後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並供述了主要的犯罪事實,是自首,具有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且其家屬自願對被害人家屬作出了部分經濟賠償,被害人家屬表示對朱給予一定程度的諒解,並建議法院對其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以上情節,法院決定對朱某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