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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2月8日電記者8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編制指南》,以促進《循環經濟促進法》的貫徹落實,指導各地科學編制本地區的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緩解資源和環境壓力,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國循環經濟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推進循環經濟發展還面臨諸多問題和困難,必須通過規劃加以引導規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制定和實施相關規劃,是理清循環經濟發展方向,明確工作重點,為循環經濟盡快形成較大規模指明方向和提供保障的有效措施。
這位負責人表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與此同時,資源和環境壓力日益加大。未來一段時期,我國仍將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階段,資源和環境形勢將更加嚴峻。
為應對資源和環境壓力,《指南》要求各地謀劃本地循環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大力推動循環型農業發展;優化產業結構,打造循環經濟產業鏈,大力培育和促進循環經濟新興產業發展;構建包括第三產業在內的社會循環經濟體系;相關地區建設資源回收利用網絡體系,強化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加強宣傳教育,推廣綠色消費模式;高度重視循環經濟技術、低碳技術的研發和應用。
《指南》還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發展循環經濟,建議缺水地區重點在規劃中體現對水的節約、循環利用、污水減排、海水淡化等非傳統水源的利用等情況;產業比較落後,能耗高,污染較嚴重的地區應在規劃中重點體現產業節能、降耗、減排的相關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