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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44歲的老陳有三個女兒,得知小女兒的戀愛對象小胡曾經追求過已婚的二女兒後,他斷然拒絕小女兒與男友繼續來往。老陳在與小胡爭吵中用刀刺中其心髒部位,致使小胡身受重傷。
被害人小胡先認識了老陳的二女兒,主動追求過她。老陳二女兒婚後和丈夫與小胡三人同在一家工廠上班,平時關系比較親和。後來,小胡認識了老陳小女兒後,兩人互有好感,開始交往。老陳聽二女兒說與小女兒談戀愛的那個男的,曾經追求過她,老陳非常生氣,認為小胡不是正經人,要求小女兒與男友斷絕來往,卻遭到小女兒斷然拒絕。老陳再見到小胡時,持一把水果刀捅向小胡,致其受傷。經法醫鑒定,被害人胡某因胸部損傷致心髒損傷,損傷程度屬重傷。
近日,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故意傷害案件,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1人重傷,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記者馬岳君陳東昇通訊員郁菊紅張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