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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昊 華南師范大學副教授
就在大家還沈浸於兔年春節的氣氛中時,於建嶸教授通過微博發出倡議『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他希望能夠借微博的力量,由網友自發地拍攝那些被拐賣乞討兒童的照片並上傳到網上,同時希望那些家中有孩子失蹤的大人們能夠在這些照片中找到自家的小孩。提議馬上得到了熱烈的回應,短短幾天上傳乞兒照片已有1000多幅,各地的公安也已開始關注此微博。
『拍照解救行動』是網絡時代典型的公民行動。公民通過互聯網彼此互通聲氣、確定目標、樹立價值,並最終將其演化為現實中的行動或組織,其所體現的是網絡技術與公民意識相結合所產生的強大力量。而中國要打破目前的發展僵局,最需要正視和引入的,恰是這種力量。
普通公民之間的相互合作和幫助,不是在任何一個時代都能產生的。自然經濟、計劃經濟的特性都傾向於把公民分割在小塊土地或分散的單位裡,這些都給公民的不活躍提供了經濟學和社會學上的理由。但在市場經濟的年代裡,人們相互之間的社會互動都明顯增多,並成為個人生活和社會經濟發展所必需。人們既然不能單靠自己就在這樣一個復雜社會裡生活下去,就必然去關心那些和自己有關的『公共事務』。而與此同時,公民在經濟條件、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提昇也會激發其更大的社會責任感和參與熱情:大家慢慢地開始不滿足於陶醉在自己的小天地裡,而覺得這個國家是自己的,自己是有責任的。
就本次微博拯救行動來說,中國公民(主要是網民)所表現出來的參與行動的熱情之高,讓提議者於建嶸也始料未及。該老兄一開始覺得也就能號召出幾十張照片,想不到網友的參與非常積極,短短幾天就上傳了1000多張照片,到了做數據庫纔能分類的程度。
這個故事所能告訴我們的是:對於每個普通人來說,為自己的私利而奮斗固然是人的天性,但為了公益而奉獻又何嘗不是人的另一種天性呢?否則我們就無法理解『天下為公』這四個字為什麼會出現在人們的腦海裡。當然,任何一種天性都需要一定的社會環境來激發。而我們有幸生活在這樣一個雖不完美,但卻開啟了參與公共事務的可能性的年代裡。
不過,另一方面,對於通過公民參與來解決具體的社會問題,我們也不能抱持過高的期待。公民參與的效能自有其邊界所在。真正解決社會問題,還是要專業機構來做。當然,其中最專業的機構就是政府。與政府或專業N G O相比,公民的自發行動是分散的、無組織的、未經訓練的。如『拍照解救兒童』運動當會在短時間內取得一定成效,但最終還是要依靠公安機關來實施真實的解救。畢竟,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家庭、事業,極少有以打擊人販子作為自己的終身追求的。未經組織化的公民,可能過一段時間後熱情就會開始消退,可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同時,如果一個社會的問題都要公民自己來解決的話,那社會成本就太大了,也取消了建立政府時的初衷。所以,乾這種事不能單純依賴公民的熱情,公民參與頂多是個開端,其後必須由專業組織頂上去做長期的工作。就本次事件來說,如果由人大立法禁止未成年人乞討;公安機關加大對街頭犯罪的打擊力度;允許『公民解救行動』的N G O組織成立並與之密切合作,則既可以讓公民行動有法可依,將公眾熱情持續下去,又可增強公民行動的專業性,而與警方建立直接的聯系也可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參與者的安全。
同時,公民行動不能僅止於具體事件的解決,而是要通過公眾參與推動制度的變革。如果每一個社會問題的解決都需要全民動員的話,那這個社會成本就會大到不可思議。何況具體的社會問題往往不是孤立產生的,只有制度的進步纔能解決普遍性問題。
在歷史進程中,由於公民運動而推動制度變革,對政府來說並不丟臉。因為社會是活潑的、變動的,制度的安排與之相比必然會有所滯後。所以,在任何一個國家,政府因應社會的要求而進行制度改革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近日,政協委員韓紅在自己的微博上聲言要全力推動立法禁止未成年人乞討。我相信,這正是中國發展的動力從分散的公民運動成長為制度化公民參與的重要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