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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來,一則關於『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的微博引起強烈反響,眾多愛心人士走上街頭,用手中的相機記錄下乞討兒童的線索。活動發起人、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於建嶸對媒體表示,希望能從網絡互動中產生行動,其最終目標是通過制度建設和全民參與,減少和徹底杜絕未成年人乞討現象,希望通過推動立法活動,制定核查和救濟乞討兒童的嚴格程序,讓兒童乞討失去牟利的市場。
於建嶸所希望看到的『行動』現在已經開始。行動起來的人們不僅包括熱心網友和被拐賣兒童的家長,還包括憤言要和人販子『死磕到底』、准備提交相關提案的政協委員,也包括各地的警方,廣東、江蘇常州等公安官方微博紛紛發布公告,號召轄區網友參與活動,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則自春節以來每天都會在微博上關注最新的消息,發布實時動態,同時把一些地方乞討兒童的消息和當地警方溝通並督促處理。『關注就是力量』,這是微博乃至網絡的精神,我們欣喜地看到,這種從萬眾圍觀中產生的力量,正在抵近兒童乞討這個社會頑疾的死穴。
數據顯示,中國每年有數十萬流浪乞討兒童,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兒童是先被拐賣,後來更受到了犯罪分子的控制和操縱,成為其牟利的工具。實際上,拐賣兒童正是兒童乞討的『元問題』,而正是在這個『元問題』上,盡管社會各界付出了很大努力,相關部門也采取了多次專項行動,但仍然出現了諸如拐賣兒童犯罪活動暴力化、團伙化等讓人懮慮的趨勢,也正是因為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目前未受到根本遏制,兒童乞討現象纔會愈演愈烈。要杜絕兒童乞討,目前最關鍵的,恐怕還是要在『打拐』上取得重大突破。『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行動的意義在於,一張乞討兒童的照片,可能就是破獲一起兒童被拐案的線索,參與者越多,線索積累越豐富,對犯罪分子的震懾力就會越大,也就會對『打拐』產生積極的效應。
在回顧『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行動的成果時,於建嶸表示,『我覺得到現在為止,一個很大的成果是全社會都樹立起一個基本觀念:看到14歲以下的乞討兒童都可以報警。』看到14歲以下的兒童乞討,不是同情地施捨,也不是冷漠地走開,而是選擇報警,這一行為背後蘊藏的是視一切工具性使用兒童為最大罪惡的觀念,如果這種觀念得以樹立,自然是社會之大幸,但經過一次微博發起的行動,是否就能達成此種效果,卻似乎難以樂觀。因為視一切工具性使用兒童為最大罪惡的觀念,只可能在兒童本位的社會裡萌芽生長。一個也許可以成立的判斷是,如果一個社會正常的兒童生活得不快樂,那麼流浪兒、乞討兒的不幸,將很難喚起社會的悲憫。
本次活動,會不會最終推動立法值得關注。但需要提請各方注意的是,刑法中原有組織兒童乞討的罪名,也許我們更該關注的是法律的實施問題。而關於這一問題,剛剛爆出的安徽阜陽農村拐賣虐待兒童成風,逼迫兒童乞討已發展為利益鏈條的新聞正好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觀察的視角。據當地人士爆料,『大約從1993年開始,阜陽市太和縣宮集鎮宮小村的村民即陸續開始在鄰村、鄰縣甚至鄰省物色年齡尚小、智力正常的兒童,對這些兒童肢體進行摧殘,令其殘疾後,將他們帶到全國各地乞討,從宮小村走出去的殘疾童丐足跡遍全國,近在太和、阜陽、合肥,遠則到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成都、哈爾濱等大城市……在當地,農民們儼然把帶香(帶兒童出門乞討)作為一條致富之路,其中還有不少村乾部參與其中。』令人發指、法有明文應予懲處的犯罪行為,在共和國的鄉村存在如此之久,誰能說根源在於『法律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