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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檢察院春節前對一宗盜竊次數多達101起,盜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達百餘輛,被告人數多達14人的特大盜竊團伙依法提起公訴,經一審法院依法審理,涉案14名被告人均獲有罪判決。
根據檢方指控,被告趙某、楊某自2008年8月至2009年4月間,利用親戚、同鄉或朋友關系,從外省以及銀川等地網羅任某、陳某、王某等人到大武口區專門從事盜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活動。在上述被告人帶動下,甘肅環縣的趙某某、熊某等9名同鄉結伙趕至寧夏,流竄到大武口區、鹽池縣等地,以停放在各小區車棚、地下室、樓道內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為主要作案目標,瘋狂實施盜竊,先後在寧夏賀蘭縣、大武口區、平羅縣、鹽池縣等地連續作案百餘起。
該犯罪團伙在異地盜竊,異地銷贓。盜竊摩托車得手後一般都是連夜騎至外省銷贓給專門收購贓車的熊某。銷贓的方式也由『先盜後賣』逐漸向『先訂後盜』的方向發展,根據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盜竊某個品牌和型號的車輛。
14名被告人在庭審中均當庭認罪並表示悔過,由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提出的量刑建議均被法院采納。(記者潘從武通訊員段其峰周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