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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上海等城市繼續實施包括『限購令』在內的房產調控政策。在房產調控過程中,除了一些試圖通過『假離婚』、『借名』等方法規避房產調控的行為外,最近又出現通過辦理『假社保』等方式規避非本地居民貸款優惠資格的現象,從而引發了諸多『勞資糾紛』。今天海淀法院法官發出提示,這種『勞資糾紛』實際上是購房者利用『假社保』來規避房產調控的行為,而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幫忙作假的『資方』最後往往吃了啞巴虧。
幫忙繳社保 反被訴欠薪小劉是小洪的『發小』兼同學。小劉聽說在北京炒房有利可圖,准備在北京貸款買一套房屋。但根據差別化信貸政策,小劉是非京籍居民,也沒有在北京工作繳納社會保險或納稅1年以上的證明,無法在北京貸款買賣房屋。
小劉便與小洪商量,由小劉去社保部門舉報小洪開辦的公司在其工作期間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要求小洪的公司為小劉補繳1年半的社會保險,小洪的公司承認雙方有勞動關系並沒有繳納社保,其後由小洪的公司按照社保部門的要求為小劉補繳社保。小劉拿著該補繳社保的證明去貸款購買房屋。
但小洪沒想到的是,小劉後來和他鬧翻了,竟拿著小洪的公司開具的工資證明及補繳社保證明,起訴要求小洪的公司支付未簽勞動合同賠償及支付拖欠工資等賠償。結果小洪公司因證據不足敗訴。
-法官說法:因當前勞動糾紛中,公司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現象層出不窮,通過公司為員工補繳社保的方法可以為員工拿到繳納一年以上社保的證明,且從法律程序上沒有破綻,補繳最低限額的社保成本也不高,從優惠貸款中獲得的利益遠遠大於該成本,所以這樣的規避方法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但采用非法手段規避限制也會帶來其他法律風險的『副產品』,就是成為被人反咬一口的勞動糾紛證據。
老板發善心 造假遭索賠北京某私企員工小王因結婚急需在京買房,但沒有北京戶口,且無法提供在北京工作繳納社會保險或納稅1年以上的證明,不能在北京通過按揭貸款買房。
小王向所在企業老總反復哀求,並表示將為企業好好工作報答老板的恩情,老板也看好小王的表現,就答應以補繳社保的方式為其取得繳納社保的證明,並提供了較高工資數額的收入證明,促成其在北京貸款買房。
結果,小王後來和老板發生了爭執,就拿著公司為其補繳社保的證明及工資收入證明起訴公司未足額繳納社保及拖欠工資,要求該公司補足工資差額,賠償未足額繳納社保金額及賠償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公司老板面對小王的『忘恩負義』欲哭無淚。
-法官說法:當前,某些私企出於照顧員工在北京貸款買房的便利,與員工達成私下協議,幫員工出具虛假的工資證明用於按揭貸款。『京十二條』出臺後,甚至幫非京籍員工通過補繳社保的方式取得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的證明,規避對非京籍常住人員在京貸款買房的限制。
但是,這種通過合法形式造假騙取相應證明規避購房貸款限制的方法,在給員工非法打開一扇門的時候,也給企業自身打開了通向糾紛的風險之門。因為,企業為取得證明而繳納的社保基數較低,而為員工出具的收入證明卻是數額較高的,這樣一組矛盾的證明,往往會成為自己未按收入證明的基數繳納社保的證明,而未及時足額繳納社保又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單方解除獲得補償金的法定事由。
假社保記錄 惹麻煩上身小張原是天津某游戲軟件企業負有保密義務的非京籍員工,其與該公司曾簽訂過競業禁止協議,約定其離職後兩年之內不得在京津地區從事與該企業存在競爭關系的企業工作,否則承擔競業禁止違約責任。
小張離開該企業後到北京某諮詢企業工作,因結婚急於在京貸款買房,而其所在企業不為其繳納社保,於是找在京的好友小李在其所在的游戲公司辦理補繳社保手續,以取得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的證明,結果,該行為被小張在天津的企業得知,起訴其違反競業禁止約定在北京的游戲企業工作,證據就是在京游戲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記錄,小張面對該證據無言以對。
-法官說法:審判實踐中,某些勞動者為規避貸款買房的資格限制及資信狀況限制,要求所在單位配合其出具虛假資信證明及繳納社保證明,但因其所在單位管理嚴格,不願出具虛假的工資證明,更不用說虛假的補繳社保證明,就通過私人關系從其他管理不善的企業中取得虛假補繳社保證明及工資證明以規避貸款買房的相關限制。
但社保證明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當然也是競業禁止違約的證據,而且還可能成為小張現所在公司追究小李所在公司違法的證據,小張的違法行為會產生一系列的勞動違法連鎖反應,最終害人害己。
法官告誡購房者,規避法律行為就是打開潘多拉的盒子,盒子雖美麗,但後患無窮,勸君莫為之。(記者王薔通訊員陳昶屹)
李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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