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這個春節,小飛(化名)是在監獄中度過的。回想起上一個春節,他和幾個甘肅老鄉雄心勃勃地來到天津,暢想著打拼一番事業,然而,一年後的春節,他卻因為搶劫在監獄中度過。
講述
打工受挫搶劫為生
去年春節剛過,甘肅開往天津的火車上,小飛與同學小明(化名)不期而遇。其實,他倆都在天津一所職業學校上學,即將畢業。春節後回津,就該實習了。跟小明同行的,還有兩個老鄉,幾個人都是『90後』,很快就熟悉起來。此番來津,他們就是不想再依靠父母,自己打拼出一片天地。
抵津後,小明幾人很快在東麗開發區一家電子廠找到了工作。小飛在另一家企業裡實習。誰知,小明的一個老鄉跟同事因為一點小事打了起來,小明幾人一同幫忙,之後集體辭職。因為幾個人學歷不高,缺乏經驗,再次找工作屢屢碰壁。沒有固定住所,衣食無著,家裡又不富裕,沒錢接濟,他們陷入了窘境。
這時,在山東打工的同鄉小魁(化名,後來成為他們團伙搶劫案的第一被告)也來到天津,成為他們中的一員。幾人一合計,既然沒有進項,不如去搶。2010年4月11日晚,幾人第一次嘗試搶劫。他們先是來到張自忠路進步橋下,遇到步行經過這裡的女青年。他們拿出事先在超市買好的水果刀一比畫,女青年被嚇壞了,趕緊交出了自己的諾基亞手機和MP3。
第一次得手後,幾個年輕人膽子更大了。當晚11時許,他們又來到南京路電報大樓對面的小廣場,對正在這裡聊天的一對情侶下了手。面對持刀的四個男子,這對情侶也交出了各自的手機。4月21日、4月28日、5月2日、5月7日晚,幾人又分別在海河邊、水閣大街玻璃橋下、河北區金鍾河大街與萬柳村大街交口草坪上、河北區東四經路及河東公園作案,所搶對象皆為情侶。其中,5月7日晚搶劫兩次。
判決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持械搶劫是較為嚴重的刑事犯罪,何況本案5名被告是『持械多次搶劫』。法院認為,他們的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大,均應從重處罰。』最終以搶劫罪判處第一、二被告刑期15年,第三被告刑期14年,第四被告刑期11年,第五被告小飛被判刑10年。
與眾多大額盜竊案相比,小飛他們搶劫所得不多,無非是一些情侶隨身攜帶的手機、MP3等,最多一次搶得現金1600多元,還有一次搶得一張銀行卡,取現1700元。其他幾次,不過是幾百或幾十元所得。但是,『與盜竊罪侵犯公民財產權不同,搶劫罪侵犯的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屬於暴力型犯罪,與搶劫次數、搶劫環境、使用的工具等有很大關系,不像盜竊罪以數額論刑期。』昨天,在解讀本案時,小飛的辯護律師王顒斐如是說。一審判決後,幾名被告人均沒有提出上訴,開始服刑。
律師觀點
教育缺失及心理落差
農民工犯罪不容忽視
『近年來,青年農民工犯罪現象日益突出,不容忽視。』王律師接受采訪時稱:『小飛等人的命運轉折很具代表性,不少青年農民工都像他們一樣,興衝衝地從偏僻的農村來到繁華的大都市,感受到了從未感受過的繁華和物質需求,產生了強烈的改變現狀的願望。當這種願望受挫後,他們又迅速陷入低谷,走上犯罪道路。』
王律師稱,處於不利環境中的人容易形成不良的心理特征和行為模式,從而容易產生犯罪。『現階段青年農民工犯罪高發現象再度說明了教育的缺失與青少年犯罪存在內在聯系。』王律師認為,新生代農民工犯罪問題已成為當前城市治安穩定的一個重大隱患和亟須解決的問題。記者高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