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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 法律工作者
2月10日凌晨,江蘇響水縣有傳言稱:化工廠毒氣泄露,馬上要爆炸,致當地萬名群眾外出逃命。在逃離過程中,由於馬路擁堵,發生多起事故,最終導致四人死亡。目前,這一案子,有了『突破性進展』——2名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另有2名違法行為人被行政拘留。(新華網2月13日)
出了這麼嚴重的事,總得有人來負責的。誰該對響水『謠言』負責?是那幾個『謠言』的制造者嗎?又是怎樣的機制,導致一則『謠言』能讓上萬群眾,在正月裡冒雪夜奔呢?
首先,當地群眾長期生活在重化工污染的陰影之中,恐慌心理是『謠言』的土壤。響水,這個蘇北的濱海縣城,選擇重點發展重化工業。重化工業給當地帶來了嚴重的污染危險。2007年園區內發生爆炸事故,致8人死亡。最近的一次事故就發生在兩三個月之前,去年11月23日,園區內的某化工公司發生氯氣泄漏,導致30多人中毒。可見,當地村民一直在提心吊膽地生活,有村民表示:『一聽說化工廠要爆炸,不管是不是謠言,先跑再說,保命要緊,而且大家確確實實聞到了刺鼻味道。』
其次,所謂的『謠言』制造者,有多大罪過?按當地政府的說法,最初是一名工人,看到化工園一家企業在排放氣體,誤以為是泄漏,隨後通知其朋友稱『有泄漏快逃』,結果這個信息一步步地傳播為『化工廠要爆炸了』。如前所述,當地居民已經是驚弓之鳥,看到企業在『排放氣體』,認為那是泄漏,實屬合理判斷。
然而,他們被追究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罪名。從罪名就可以看出,這是一項『故意犯罪』,而不是過失犯罪,只有當事人惡意制造謠言,造成嚴重結果,纔構成犯罪。而事實是,在個時常發生化學泄漏的地方,看到『氣體排放』,很正常地認為那是化學泄漏,並非故意制造謠言,不應構成犯罪。
更耐人深思的是,盡管當地政府堅決否認有泄漏事故,但很多村民還是向記者表示,當時他們『明明都聞到了不同尋常的味道』,難道要追究所有這些村民制造『謠言』的責任嗎?這種『集體?癥』,是拜誰所賜?為何當地政府對長期存在的污染、泄漏問題視若無睹,卻把板子打到不可能隨身攜帶儀器的村民身上?
再次,當地政府未能及時應對,導致謠言走在了真相前頭。據報道,2月9日晚上11時,不少村民就在傳化工園『又』發生氯氣泄漏(為什麼說『又』?),已經開始引發大逃亡,而且當地卻連110的報警都打不通。直到第二天早上6點,當地政府纔通過手機短信、網站等手段向社會闢謠。也就是說在長達六七個小時裡,當地都沒能及時應對『謠言』。既然,當地選擇大力發展重化工業;既然,之前已經發生過多次泄漏事故,那麼,政府就應該有必要的預案,『謠言』飛了六七個小時,上萬村民逃難,四人死亡,這是誰的責任?
『狼來了』的故事,誰都知道。但如果政府放著滿山的狼不管,讓所有的羊都生活得提心吊膽,難免會一時看錯;此時再站出來,大吼一聲:『你這個騙子』,未免滑稽。誰該對響水『謠言』負責?誰又該對當地村民長期生活在恐慌之中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