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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沒有上班,工資卻照領不誤,被稱為『最牛公務員』的江進祥,到底是如何煉成的?『最牛』的身份背後到底有著怎樣的隱情?2月12日,江進祥接受采訪時說,自己因反映問題而遭停職檢查處分,此後便沒有接到任何通知就被調離原崗。江進祥說,2002年至今沒上過一天班。他認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待遇,要求復查,恢復其在人大常委會工作,並查處市政工程質量問題。
『最牛公務員』事件簡直像個『羅生門』事件,人們在探究這位敢於九年吃空餉的公務員到底有什麼深厚背景時,不料卻挖出一件九年前的陳年舊事——當事人認為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而官方則認為其違紀散發舉報材料。這使得事態急轉而下,從追問公務員是否弄虛作假騙取國家錢財,轉而到追問官方是否濫用權力打擊舉報人。問題焦點峰回路轉,輿論譴責的矛頭瞬間來了個180度大轉彎。事情的曲折原委從先前眾說紛紜,到當事人江進祥站出來道出玄機,讓是非善惡有了得到公允裁判的機會。
事情還得回到九年前,時任福建省龍岩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委秘書科科長的江進祥,在2002年4月28日,利用擔任市人大二屆一次會議秘書處信訪組工作人員的便利,向參會代表散發反映污水處理廠附屬工程水管質量問題的個人信件。此事被龍岩市人大常委會認定為違紀,在江進祥拒不認錯的情形下,於2003年10月將其調往市城建監察支隊工作。不過,據江進祥本人講述是,他所反映的情況並沒有錯,因為1999年9月,龍岩市人大常委會在組織省市人大代表視察中心城市時,發現市政工程地下涵管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除非江進祥與被舉報對象存在個人恩怨,動機不良,否則我認為,作為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委秘書科科長的江進祥有權對代表反映情況,如實進行舉報。盡管官方認為江進祥的舉報不實,但他們也是在江舉報後進行調查的,且確實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他們對江進行免去科長和調離人大的決定是不妥當的。換句話說,盡管江反映情況並不完全符合程序,但鑒於公民舉報渠道尚不暢通的情形下,江的散發舉報材料的行為並不太過分;其次,就算是舉報失實,也要與誣告區分開來,不能動輒對舉報人打擊報復。
現在的問題是,有關方面既然已經將江進祥調離,並且明知其九年沒有上一天班的情形下,卻仍然工資照發,以此來『花錢買平安』,個中內情恐怕並不是有關方面表白的那麼簡單。因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無故曠工的,就要開除,更不用說領工資了。有關方面讓曠工九年的江進祥保留公職並照發工資,也許正說明他們的所謂調查報告並不能經受歷史的檢驗,他們希望息事寧人,保留江進祥的工資,避免他連工資都沒有後情緒反彈,將上訪進行到底,將事情大白於天下,以達到『維穩』的目的。
當然,也不排除有關方面的調查確實屬實,但是,任由江九年不上班而繼續領工資,則是另外一種形式的『花錢買平安』——只要江情緒平穩,不要激烈上訪,就不問是非和法律,用工資來堵住他的嘴。然而,無論是哪種形式的『花錢買平安』,都是一種畸形的維穩,都是僕人在慷慨地浪費納稅人的錢財。
事實最終也證明了,用旁門左道的方式來尋求海晏河清終將是一場徒勞。事件再一次告訴那些心懷鬼胎的官員,想通過『花點錢』來達到息事寧人的目的只會是自欺欺人的愚蠢把戲。與其挖空心思掩蓋過錯,不如光明正大坦承過錯;與其』花錢買平安』不如踏踏實實辦事;塵埃落定,筆者認為還需加強公共財政的公開和監督,只有如此纔能斷絕官員私自動用納稅人錢財以自保的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