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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16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彰化縣一名女子在連鎖咖啡店內消費,並將找零的5元(新臺幣,下同)硬幣放在桌上後離去,返回後發現硬幣已不翼而飛,她立刻大喊『是誰拿走桌上的錢』,但未得到任何回應。女子氣得報警處理,在警方協助下找到涉嫌的陳姓男子;雖然陳姓男子隨即歸還並再三道歉,但在女子堅持提告下,仍遭法院依侵佔罪判處1000元罰金。
警方表示,該案發生於2010年10月間,女失主在點購咖啡後至附近服飾店看衣服,回來找不到5元硬幣便激動報警。警方在向店員訪查後,認為可能是坐在隔壁桌的陳姓男子所為,而上前詢問後對方也立即坦承犯案,並央求女失主原諒。員警說,陳姓男子平時靠拾荒為生,且5元的金額實在不高,本以為女失主不會計較,但她執意提出告訴,警方也只能秉照辦理。
彰化地檢署指出,侵佔5元硬幣還有歸還,應屬微罪得不起訴,但陳姓男子有多次竊盜前科,且在侵佔事件後又偷取價值8000元的電瓶,顯然沒有悔改之意,因此連同竊盜案一並起訴。
彰化法院則表示,該案屬侵佔罪中的侵佔脫離物罪,依法最高可處罰金1.5萬元,而1000元的罰金已是最低判決,目的在給男子一個教訓,讓他以後不敢再隨意取走他人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