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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通過偽造身份,戶縣農民尚某騙取信用卡之後惡意透支,最終被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4年。
2007年4月,戶縣農民尚某私刻醫院公章,持偽造的工資條,在建設銀行辦理了一張龍卡信用卡。截至2010年3月29日,尚某利用信用卡共透支近3.7萬元,累計拖欠銀行利息、手續費、滯納金等1.9萬餘元,共計5.6萬餘元。期間,建設銀行陝西分行信用卡中心多次催收欠款,但尚某一直不還款。後來銀行向公安機關報案後,2010年10月底,尚某透支的5.6萬餘元全部被追回。隨後,尚某被起訴到戶縣人民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尚某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鑒於案發後尚某全額退還了所騙資金,故法院從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2月14日,戶縣法院開始執行對尚某的判決。 (張志傑胡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