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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銀監會向各轄區內金融機構發文進一步警示內在風險,特別對房地產信用風險做出了更細化的規定,要求各商業銀行嚴防出現『次級房貸』,避免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投資投機領域。
據了解,一紙《關於進一步推進改革發展加強風險防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即將下發到各家金融機構案頭,其中《通知》將房地產信用風險分為三類,即土地儲備貸款風險、房地產企業貸款風險、個人按揭貸款風險,繼續高壓監控房地產信用風險。《通知》中重點指出,對於有重大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企業不得發放新貸款,同時嚴厲禁止信貸資金用於購地。
針對監管層一直關注的個人購房貸款方面,《通知》再次強調,要繼續實施差別化住房政策。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熱點城市,當地銀監局要主動開展房地產調控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防止出現『次級房貸』,避免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投資投機領域。
次級房貸即抵押貸款市場中的次優等抵押貸款,就是銀行針對信用記錄較差、還款能力較弱的購房者發放的房貸,但這類房貸發放的利率也比一般抵押貸款高。
『過多次級房貸的發放令銀行承受較大的信貸風險,此前的全球金融危機其實就是次貸危機,國外商業銀行為了快速放貸,降低個人房貸的申請門檻,伴隨著失業率的上昇,一部分償還能力較弱的購房者無力還款,久而久之銀行難以承擔風險而破產,導致金融危機,這也是銀監會如此重視房地產信用風險的原因。』分析人士表示。
一旦查實金融機構盲目競爭,甚至通過內外勾結、變相降低貸款標准、打擦邊球等途徑來規避調控政策的,銀監會將給予嚴肅處理。
此前,在銀監會2011年工作會議上,嚴防四大風險(即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堅決守住風險底線就是其工作重點。《通知》中,銀監會再次強調了四大風險,同時加入了地方融資平臺風險及代銷保險風險的相應提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