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7月30日),記者從審理“6.24”銀行搶劫案的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獲悉,該案8名被告人中只有李旭、趙美華兩人均以量刑過重爲由,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遞交了上訴書。
按照法律規定,“6.24”銀行搶劫案的8名被告人,如不服一審判決,在接到法院送達的判決書次日起十日內可提出上訴。該案一審宣判後,李旭、趙美華對一審判決不服,認爲量刑過重,分別向法院遞交了上訴書。依照法律程序,昨日,一審法院已將二人上訴書及全部案卷移送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吳學嬋 張照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