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泉灣煤礦事故一號逃犯林太概被解回大同 12月3日清晨,大同“11·17”大泉灣煤礦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號逃犯林太概,被大同市南郊警方由浙江溫州押解回大同…… 如此“管理”小鐵礦:死亡一人罰款一萬元了事 山西省沁水縣土沃鄉政府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私自向個體採礦者發放“採礦許可證”,致使全鄉小型鐵礦洞星羅棋佈,傷亡事故時有發生,今年已有5人死亡,僅10月底就有兩人死於礦洞內……
近日,山西省連續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這幾起事故都發生在本該停產整頓,卻未經省、地、縣檢查驗收擅自作業的小煤礦。
對於非法的、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國家已三令五申必須予以關閉,今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再次發出通知,要求凡是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國有煤礦井田範圍內的小煤礦,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小煤礦,採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書“四證”不全以及生產高灰高硫煤炭的小煤礦,必須在2001年10月底前全部關閉。 然而,時至今日,全國1284個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只關閉了905個,黑龍江、遼寧、內蒙古尚未全部關閉。此外,有的地方還將國有煤礦礦辦小井非法轉讓、租賃、出售,逃避關閉。不少地方鄉鎮煤礦停產整頓流於形式,停而不整、以停代整;一些鄉鎮煤礦整頓驗收標準失之於寬,或執行不嚴,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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