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早前偵破一個涉嫌僞造新巴公交公司家屬及職員乘車證的犯罪集團,涉案12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共24項串謀虛造文書、欺詐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罪名。法官指僞造文件罪行嚴重,須判入獄以反映嚴重性,遂判處其中3名主腦入獄17個月,另9名人士因貪圖小利而犯案,得益亦較少,故押後下月16日判刑。
法官黃永輝指僞造文件罪行嚴重,新巴公司爲職員及其家屬發出乘車證作爲福利,而非其他人士,被告行爲影響新巴收入,更影響新巴日後質素,故需判處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