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存在的對吸毒重病患者處置困難的情況,已相當程度制約了廣東禁毒的深入開展。
針對這一現象,正在此間參加廣東省九屆人大五次會議的江門代表朱偉申等二十七人提交議案,建議制定地方法規,設置吸毒重病患者管制場所。
朱偉申等代表認爲,吸毒重病患者人數呈增多趨勢,對社會的危害極大。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吸毒重病人數已佔吸毒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這部分人員由於吸毒時間長,對毒品依賴性強,爲尋找毒資,公開進行販毒和侵財型犯罪,成爲刑事犯罪和治安違法活動的主要羣體之一。而這部分人員犯罪後,由於患有重病、傳染病,依據有關管理規定,勞改場、勞教場、戒毒所不能收押,因此不少吸毒重病患者公開犯罪,造成社會綜合治理工作出現漏洞。
朱偉申等代表在議案中提出,針對此種情況,建議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對“吸毒重病、傳染病”的定義、範圍、法律責任,管制的辦法、形式、期限,場所的設置、規範管理要求等作出明確的規定;建議廣東在吸毒重病、傳染病相對較嚴重的地區設置若干個戒毒、治療管制場所,分片負責接收全省此類人員管制工作;建議從省、地(市)、縣(市)三級財政設立戒毒專用經費,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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