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確保煤炭業健康發展,去年山西省檢察機關着重查辦煤炭系統內的職務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偵查煤炭系統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104件127人。
在查處的127人中,涉嫌貪污受賄犯罪的市、縣級煤管局長有4人。如晉城市煤管局局長史水清受賄案、洪洞縣煤管局局長杜長榮貪污案等。一批“煤耗子”利用職務之便,大肆侵吞國有資產。如晉城市煤運公司馬街煤站站長任志忠夥同3個副站長共同貪污煤款56萬元;平順縣副縣長王廷璽在任縣經委主任兼金星焦化廠籌建處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