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公安機關經過21天晝夜奮戰,成功偵破了“1.18”特大持槍爆炸殺人、搶劫運鈔車案,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捕歸案,繳獲作案用獵槍3支、子彈30發,起獲贓款180餘萬元。
2003年1月18日17時50分,位於瀋陽市大東區東順城街的瀋陽市商業銀行某儲蓄所門前發生一起持槍爆炸殺人、搶劫運鈔車案件,銀行職員、押運員3人被殺、5人受傷,歹徒搶得人民幣197萬元後乘一輛麪包車逃走。此案引起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公安部及遼寧省主要領導相繼作出批示,遼寧省和瀋陽市公安機關成立了“1.18”專案指揮部,組織精幹力量全力偵破,公安部也派出專家赴沈指導破案。瀋陽市公安機關組織上萬名警力,在全市開展地毯式排查,並廣泛發動羣衆舉報線索,遼寧其他有關市也組織警力全力配合。2月8日上午,4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張顯明,男,37歲,黑龍江省雞西市人;張顯輝,男,28歲,系張顯明胞弟;李彥彬,男,26歲,黑龍江省木蘭縣人;李彥波,男,29歲,黑龍江省木蘭縣人。
據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李文喜介紹,警方根據獲取的大量證據認定,2001年1月10日持槍搶劫瀋陽市某郵政局儲蓄所運鈔車案系同一夥歹徒所爲,案發時兩名運鈔員被歹徒擊成重傷,78萬多元現金被搶,這4人的落網標誌着“1.10”血案同時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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