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獲悉,有關部門頒佈了《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試行)》,進入出租車行業經營的程序將有重大改變。從4月1日開始,凡進入出租汽車行業經營的駕駛員,都要根據相關文件,先報名參加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培訓,取得《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培訓合格證》之後,方可辦理車務手續和申領《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
據瞭解,按照新的規定,今後凡準備進入出租汽車行業經營的駕駛員,在申領《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之前,均應先報名參加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培訓,經過考試合格後,可以取得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培訓合格證》,之後方可辦理有關車務手續和申領《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據介紹,這樣做是爲了提高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職業素質和業務能力,規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業務培訓工作,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的管理辦法。《培訓合格證》的有效期爲兩年,拿到合格證的兩年之內,可隨時進入出租汽車行業,超過兩年時間,則重新進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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