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上午,塘沽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重婚案,在公訴人提交證據中,同一個男子竟有三張不同的結婚證,三個老婆均歸他一人“所有”。當這名愛情騙子回答法官的提問時,連他與第二個女人所生女兒的生日是何時都記不清楚。法庭經過2個多小時的審理,最後宣佈休庭,將擇期宣判。
昨日出庭受審的被告人於某,男,35歲,中專文化。檢察機關指控稱,1991年6月29日,於某同殷某在本市塘沽區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後,1998年6月9日再次在湖南嶽陽市岳陽樓區婚姻部門,與易某登記結婚,並生有一女。2002年2月,於某從他處辦理假結婚證後,同姜某在塘沽區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同年4月,易某尋到於某和姜某的居住地,言語不合發生廝打,易某撥打電話報警,於某才因涉嫌重婚罪被警方查獲。
“他是個感情騙子”
昨日,於某的第二個女人,也是指認他重婚的易某傷心地抱着女兒小環一直等在法庭的門口。
提起往事,易某眼圈發紅,痛苦地說:於某是個徹頭徹尾的感情騙子。1998年他們相識時,他自稱是本市某國貿公司老闆,和老婆離了婚,非常愛她。在於某甜言蜜語的攻擊下,她信以爲真,在老家湖南和他結了婚,生下女兒小環。爲能長期在一起生活,1年後,她又花錢在塘沽區買了棟房子。後來,由於水土不服,加上孩子又得了大病,她被迫回到老家休養。但是,此後於某就再也不和她聯繫了。
去年2月,她從湖南千里尋夫來到塘沽,才發現房子已被於某假借她的名義給賣了,並用賣房的錢和別的女人(姜某)結婚居住在一起。忍無可忍之下,她多方瞭解,發現了於某和姜某的姘居處,在一天早晨將他們堵在房內。進到房間,裏面傢俱、家電一應俱全,大幅的婚紗照也赫然懸掛。更令她氣憤的是,經過了解,他和殷某也並沒有離婚,他竟然一連騙了她們3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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