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1日,曾在湖北犯下殺人大案,又在深圳涉嫌藏槍的湖北籍男子陶某,攜帶鉅款和一支仿六四式手槍,準備從廣州回湖北老家取保候審一名與他同時犯案的同夥,不料在廣州火車站被民警盤查時,身上的手槍不慎掉出,被當場抓獲。昨天湖北警方抵達廣州帶走案犯重審並繼續深挖。
手槍掉地露出真面目冒名旅客火車站被抓
2003年3月11日15時30分,廣州鐵路公安處刑警支隊偵查員黃國華、王志剛正在廣州火車站“三品”過機處防範時,有兩名男旅客引起了他們的注意。這兩人中等個子,一人身形較壯實,一人較瘦弱,分別斜揹着一個男式挎包。王志剛和黃國華憑經驗覺得這兩人有攜毒的嫌疑,就上前攔住這兩名男子,要求對他們進行檢查。對方拿出了身份證,兩人分別名叫向守前、周強(26歲,湖北省隨州市東城區人),有兩張當日2270次前往武昌的車票。黃國華和王志剛檢查了證件,覺得那名持“向守前”身份證的男子長相與證件不符,就問他是否拿了假證件,那名較壯實的男子連忙說自己叫周開軍,重慶人,身份證拿錯老鄉的了。
“正常旅客爲什麼要拿別人的證件呢?”黃國華和王志剛按捺住疑問,按部就班地對兩人進行搜身檢查。突然,當黃國華摸到名叫周開軍的男子的左腰部時,感覺到皮帶上插着一塊硬物,這時周開軍馬上想掙脫逃跑,黃國華緊緊地抱住周開軍,周在掙扎過程中,硬物掉落在地上,是一支仿“六四”式手槍和五發子彈!已被黃國華緊緊抓住的周開軍大聲呼喊:“快撿槍,開槍!開槍!”但他沒想到,旁邊的周強已被王志剛穩穩地抓住,根本動彈不得。
經檢查,兩人除攜帶槍支子彈外,還攜帶有人民幣38000元及手機等物品。據周強初步交待,他們帶錢回湖北是爲了去交取保候審所用,並不知道周開軍攜帶槍支。而那名自稱叫周開軍的初步交待是,槍和子彈都是10天前在深圳“星月世界”酒店認識的一個外號叫“文仔”的人以5500元賣給他的,買來是準備防身用的。
狹路再遇仇人開殺戒在逃兩年廣州終落網
經過對“二週”第一回合的較量,廣州火車站派出所及時將情況向上級作了彙報。領導研究認爲,此案疑點頗多:一是槍的來源說不清,二是周開軍自報的地址根本不對,他的口音也不是重慶口音,其身份仍然不明。爲何他一再隱瞞真實姓名呢?
3月17日,所長劉廣卿專門指派頗有審查經驗的民警賀先榮重新提審了周開軍。賀先榮將審查的重點放在周開軍攜帶的4萬元現金上:一個打工仔,憑什麼臺灣老闆會一次性給他這麼多錢回去保人呢?會不會是周開軍用槍殺了老闆後劫款潛逃呢?在審查過程中,賀先榮一次次地與周開軍在錢的來龍去脈上做文章,幾個回合下來,周開軍終於支撐不住,把情況交代了出來。
原來,周開軍本名叫陶登科(23歲,湖北隨州市曾都區人),1997年11月3日,因故意傷害罪在湖北被判刑4年,2001年1月刑滿釋放後僅僅10天,在隨州市一燒烤檔碰到致他入獄的晏小兵(也叫晏兵)。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幾句話沒說完,陶登科就與同伴王小五、韋小剛等人衝上前,用刀將晏小兵當場砍死。隨後三人一起逃到深圳,在一臺灣老闆開的模具廠裏打工。2002年7月25日,老闆施某因私藏槍支(7支)被深圳市寶安公安分局抓獲,王小五、韋小剛兩人也一同被抓,陶登科雖然也窩藏仿六四手槍一支,卻未被發現,得以又一次逃脫。隨後,王、韋二人因故意殺人案移交隨州警方,後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和13年。陶登科很感激王小五沒將他供出來,就想辦法從臺灣老闆的朋友處借來4萬元現金,準備回隨州找人爲王小五取保候審。沒想到的是,3月11日乘車時被幹警抓獲。
經與湖北隨州警方聯繫,證實陶登科確係隨州“1.17”故意殺人案主犯,昨天,湖北警方來人將陶某押回原籍處理。據瞭解,與陶某同時抓獲的周強,在湖北涉嫌販賣槍支,一併帶回處理。
審訊背後:採取心理攻勢 突破案情缺口
記者昨天還採訪了本案的主審民警賀先榮,賀警官說,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有個共同的心理,就是不講真話。一審二審他都沒有開口,名字是假,所報家庭住址也查不到,案情曾一度陷入僵局。由於他身上帶了大量的現金,還有槍支,所以警方最先的判斷是他持槍搶錢並殺了臺灣的老闆,但通過和深圳警方覈實這個判斷被推翻了,最後警方採取心理攻勢,試探尋找他的弱點,最後陶某終於撐不住了,他開口講的第一句真話就是“我有個同居的女朋友在深圳,現在已經懷孕5個月了,你能不能幫個忙,給她打個電話告訴一聲,叫她不要太傷心。”突破口找到,案情就開始明朗。
對話:殺人犯稱自知總有一天被抓
昨天上午,記者在廣州火車站派出所見到了逃犯陶某和周某,二人都剃着光頭,周某略瘦,長相平平。陶某身穿一件皮衣,黑色暗條西褲,打扮很入時。記者瞭解到,陶某犯殺人罪在逃竟敢挾鉅款回當地公安局取保候審自己的同夥,於是對話就從這裏開始。
陶某:我們是兄弟,很好的兄弟,他可以爲我坐牢,我可以爲他死。兄弟有難不能不幫,這次被抓也值得,再見到兄弟心裏無愧,面上有光。
記者:你身上帶槍是違法的你知道嗎?
陶某:知道,我是爲了防身,要走這麼遠的路,還帶了這麼多錢肯定要帶上槍防身。
記者:你想到自己會被抓嗎?
陶某:我知道自己總有一天會被抓,這幾年在外面跑路也很辛苦,我也開始厭倦了,我是獨生子,在跑路的日子裏很想有個家,過安穩的日子。
記者:這幾年在外面跑路的日子是怎麼過的?
陶某:我到處打工,做工程,幫臺灣人開車(實爲保鏢)。我到過深圳、中山、四川。說起來也奇怪,我的女人緣好,到哪裏都能找到女人。
記者:你當時爲什麼要殺人?
陶某:我當天和朋友跳完舞,晚上11點左右就到附近一家燒烤店吃燒烤,沒想到遇到仇家,我當時沒想要殺他,只是想報復一下,就用刀砍他的後背和肩膀,不知道是他太短命還是我的刀太快,砍在背上也能死人,我現在也沒想通,第二天我還去了醫院,聽醫生說他已經死了,我就跑了。
記者:你殺了人不覺得害怕嗎?
陶某:我已經跑了出來,我認爲只要自己好好做人,不再作奸犯科,不再做違法的事就可以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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