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死楠楠(化名)是怕她沒有爸媽一個人在世上‘遭罪’,我是愛她的啊……”這樣解釋殺死女兒的原因,荒唐至極!
楊書華今年37歲,鞍山市鐵西區無業人員,因爲懷疑丈夫李某有外遇,2人經常發生口角。2002年7月11日晚7點多鐘,楊書華再次與李某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並廝打,事後李某獨自去睡覺。楊書華一個人坐在房間裏越想越生氣,殺人的惡念像惡魔一樣緊緊攫住了她。次日3時許,楊書華找來鐵錘,向熟睡中的丈夫的頭部狠狠砸了下去……
突然一個更可怕的念頭冒了出來:“我殺人一定得死,不如帶着楠楠一起走……”楊書華再次舉起了鐵錘,砸向親生女兒……見女兒已死,楊書華委託親屬向公安機關投案。
3月26日,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公判大會,宣佈了省高法對故意殺人犯楊書華的刑事裁定和執行死刑的命令。
在法官宣讀“立即執行死刑”之後,一直低垂着頭的楊書華突然喊出了本文開頭的那句話,引起圍觀羣衆的一片聲討聲。
宣判後,楊書華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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