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依法嚴格處理交通肇事事件,國家公安交管部門昨天向社會重申了依據我國《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規,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者實施處罰的細則。
天津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交警們表示,該細則公佈後將讓交通參與者對各種交通肇事的處罰、罪責做到心中有數,從而增強法律觀念,在行車中和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保持清醒頭腦,從而會減少交通事故逃逸等案件的發生。
對無駕駛證,酒後駕駛機動車輛,把機動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或違反交通法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構不成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對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或負同等責任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對造成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下的,或造成輕微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6種情形能判交通肇事罪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並酒後、吸食毒品後駕車的;
-無駕駛資格而擅自駕駛機動車輛的;
-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嚴重超載駕駛的;
-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
根據《刑法》第113條規定,有上述6種情形之一的可判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吊銷駕駛證。
沒能力賠償可能處3年以上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受到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責任人,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1到2人死亡或者重傷3人以上的,負主要責任以上的,可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逸緻人死亡能判7年以上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中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政處罰最高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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