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14日)在天津舉辦的一場人才招聘會上,應聘者在一些單位亮出的薪水一欄中發現了“月薪面議”的字眼。
據悉,月薪面議一般招聘的都是中高級人才。個別招聘文祕、行政人員等一般職位的單位也紛紛效仿。多年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企業相關人士說,因業務類的高級職員,月薪上下波動很大,所以不易明碼標價,而且目前薪酬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都屬於機密範疇,不易輕易公佈。另外,對於中高級人才,如果明碼標價,可能會給獵頭或企業間帶來不正當競爭。對於貨真價實的高級人才,“月薪面議”的結果可能會超出應聘者設定的價位。但對於一般職位的應聘者而言,最好慎用“月薪面議”,畢竟目前是一個供大於求的市場。
法律界人士對此指出,“月薪面議”的招聘形式,並不違反法律規定,是一種靈活的招聘方式。但是律師說,在求職過程中應聘者應注意防止出現因“月薪面議”而造成的侵犯勞動者權益的問題,“月薪面議”後要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應當對工作崗位,合同期限、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違約責任、保密條款等作出約定。
同時,法律界人士提醒求職者注意識別“月薪面議”招聘的真僞:首先要看所應聘崗位的性質,如果是基層的工作,可月薪是比較高的,這種公司的可靠性較差。因爲勞動力市場也有一定的市場規律存在,勞動力價值也有一定的市場標準。其次如果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將有關的主要內容寫進合同。而用人單位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那麼這種公司的可靠性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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