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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
又一個高官程維高落馬了,然而反腐義士郭光允爲把這個貪官拉下馬,八年間所支付的“舉報成本”和承擔的反腐風險,卻也分外驚人。據《中國青年報》8月15日報道,八年間,爲舉報程維高的問題,郭光允被開除黨籍,並蒙受了兩年牢獄之災,其家人親朋近20人先後受到牽連。而如此居高不下的“舉報成本”,又直接造就並加大了反腐風險,降低了貪官的“腐敗成本”,增大了貪官腐敗的保險係數。
其實,時下導致“舉報成本”翻番上漲的主要因素無非有以下幾項:一是“保護傘”作祟。許多被舉報對象未雨而綢繆,不等舉報者上門,早已營造好了“保護傘”。二是舉報者匹夫作戰,缺乏後援。形單影隻而缺乏後援的舉報人,一旦跟對手交鋒,便常常寡不敵衆。許多舉報者不僅爲此而斷了自身生計之路,就連人身安全也遭到威脅。郭光允就因舉報而遭到陌生人毒打和“車禍”的襲擊。三是舉報者腳下漫漫長途,註定其成本居高不下。郭光允的舉報之旅,長達八年之久,人之一生又能有幾個八年呢?有如此艱難漫長的“舉報週期”,“舉報成本”又如何不高?
因爲法律機制和領導體制上尚有不小的漏洞,時下反腐者的“舉報成本”就變得無法預測和估算,其身上承擔的風險也變得愈來愈大,這個反腐工作的“瓶頸”問題不解決,反腐倡廉工作就很難有大的突破。反腐工作事關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而舉報成本和反腐風險的高低大小則事關反腐工作的成敗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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