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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一天在酒店房間內丟了東西,第二天就被店方以催房費爲由換了房門鎖往外趕。在酒店長住的董先生認爲店方這樣做是不想承擔丟東西的責任,酒店則稱讓欠費的客人搬離是天經地義,與失竊毫無聯繫。
董先生從1995年起就在西安市文藝路五羊酒店6樓長期包租了一間客房,8年來與店方的關係一直很融洽。據董先生講,9月3日凌晨6時許,他喝完早茶回到酒店自己的房間,將門鎖上後便上牀睡覺。10時許,一位朋友打電話到房內固定電話,問其爲什麼手機關機了。董立即起牀查看,卻怎麼也找不到自己的手機,這引起了他的警覺,經再次查找,又發現掛在衣櫃裏一件西服口袋內的3500元現金也沒了蹤影。房內沒有被撬的痕跡,房門是鎖上了的,手機和現金就這樣離奇被盜,董遂與店方保安部門取得了聯繫。
昨天中午,剛遭失物之痛的董回到房間休息,酒店負責人和保安隨後也進入了房間。董本以爲他們是來處理盜竊案的,誰知該負責人卻向其出示了一張催交房費的通知書,要求結清8月1日至8月31日的房費,否則立即走人。店方隨後將房門鎖換掉,並欲讓兩名保安將董“請”出去,經董嚴辭拒絕他才得以留在房中。“我在這裏住了8年多了,以前和他們關係一直很好,昨天剛丟了東西,今天他們竟要趕我走。”董對酒店如此做法感到十分不解。
從昨天中午至下午4時,董一直就此事與店方人員交涉。在被問到此次催款風波與頭一天盜竊案有無關係時,店方負責人稱,這次催款與盜竊案無關,房費是董上個月已經發生的費用,是應該交的,不交則不能繼續在酒店住宿。
董則告訴記者,由於自己在酒店有很高的信用,根據這8年的記錄,他以前曾多次有過三五個月才結一次賬的情況,店方從來沒有催過款、趕過人。目前除了8月份的房租沒結外,自己再不欠酒店任何費用,這次自己失竊第二天店方就忙着趕人,正是店方想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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